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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事务所的组织架构

在亚洲各国提供无缝衔接的法律服务
日本律师与当地律师的协作体系

本事务所最显著的优势与特色在于,我们在亚洲各国设有当地办公室或合作律所,能够为客户提供覆盖整个亚洲地区法律的一站式咨询服务。因此,客户只需通过单一的联络窗口,即可获得针对亚洲各国法律的全面法律意见。

此外,我们不仅在当地办公室与合作律所中配置当地律师、法律资格人士及专业人员,更在各地常驻具有丰富亚洲业务经验的日本律师与日本籍工作人员。他们在当地办公室中日常研修并积累当地法律实务知识,确保能提供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法律服务。

通过上述协作机制——当地律师与日本律师的紧密合作——我们得以向客户提供跨越整个亚洲、无缝衔接且基于当地最新资讯的高质量法律服务。

目前,许多日资企业对人口众多且劳动力成本较低、经济快速发展的南亚地区寄予高度关注。

为满足客户需求,本事务所强化了南亚业务支持体系,在南亚五国(印度、孟加拉国、斯里兰卡、尼泊尔、巴基斯坦)均建立了由常驻日本律师与当地律师共同提供精细化法律服务的体制。

人才培养与教育/促进普通法与大陆法律师的交流

本事务所通过多层次的教育与培训体系推动人才培养,包括:
One Asia Lawyers Group 内部的定期研讨会
针对年轻律师的专题讲座
各国当地律师主讲的国别法律研修
在合作律所的研修制度
为当地员工设立的法律资格取得奖励制度
通过这些举措,我们确保能够持续为客户提供最新、最有价值的法律咨询服务。

此外,One Asia Lawyers Group 推行跨国办公室互派制度,使参与集团的律师能够在其他国家工作,学习当地法律制度,从而实现跨越国界的综合性法律服务。

例如,东京办公室的日本律师或越南办公室的越南律师,可前往新加坡合作律所工作、实务研修,并在积累经验后取得新加坡律师资格。
通过这一制度,我们能够培养兼具 普通法(Common Law) 与 大陆法(Civil Law) 双体系资格的均衡型国际律师。

OAL 全球商事法律研究中心

■ 设立背景
本所为深化对亚洲各国商事法律的专业研究,并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品质,特设立 “OAL 全球商事法律研究中心”。
该研究中心旨在从理论与实务两方面研究亚洲最新的商事法律动向,并将研究成果积极应用于日常实务。

1. 研究中心的目的

研究中心旨在促进法律理论与法律实务的双向联动,积极将最新学术成果反映至实务中。主要开展以下两项核心活动:
(1)与教育机构合作,推动法律人才培养
通过与大学及其他教育机构合作,为学生提供学习全球商事法律最新知识与技能的机会。
研究中心致力于协助培养能够回应现代商业环境需求、专业且具备实务能力的法律人才。
(2)构建国际研究网络,推动跨国研究合作
积极与全球各法域具有卓越研究与教育实绩的机构、研究者及实务家建立合作网络,推动应对全球商业发展所需的研究。
借此,将研究与实务成果结合,为亚洲区域内日益复杂与高度化的法律问题提供高质量的解决方案。

2. 所在地
研究中心的所在地暂定如下:
邮编:530-0047
大阪市北区西天满4-4-18
梅ヶ枝中央大厦 403室
OAL 全球商事法律研究中心

3. 运营体制
研究中心主任:栗田哲郎
研究中心副主任:齐藤彰(2022年4月就任)

跨境团队协作与信息共享机制

为确保与海外办公室及合作律所之间的高效协作,本所建立了以下信息共享机制:
通过IT系统实现各国办公室的无缝连接
律师可随时访问所需信息,确保案件处理的效率与准确性。
利用视频会议与电话会议系统进行实时沟通
各国法律信息得以迅速共享,实现跨境案件的一体化团队合作。
通过上述机制,本所能够跨越国界,为客户提供迅速、准确且高质量的法律服务。